早上好:徐你律师,己收到你的回复,具体的我说一下:我们的路村小组小路是东西方向的共有15家人进出的小路到我们里面(东)村里在原路基上拓宽,路南侧有我们2家路北侧有5家,其中路边北侧原来有一条种水稻的水沟是集体的,后不用被其中4家占用。直到89年国家最后一次清丈在我们全体小组人员不知情的状态下划入了私入宅基地外,现成了私人的,现在村里进行原路基拓宽村里不利用北侧集体的水沟地(4家总长度大约100米左右)而偏面的拓宽路南侧:路南侧现在都是我们的粮食种熟地,其中有我私人的2块水稻田,我当时就反对村里的这一做法村里强行倒三合土我还报警了,我电话向太仓市委反应过好几次呢多是没解决已经是3年多了。我向村里反应路基拓宽两边同时加宽合情合理,你偏南侧拓宽不合理不合法村里就是不采纳。我恳求徐律师给我指点。谢谢。 |